申请人所在公司要求:
1. 中美公司有合格的关联关系,美国海外公司具备一定的规模,成立运行3年以上
2. 美国公司成立1年以上,美国公司有足够的能力支付申请人工资和成本支出
3. 至少三层以上管理架构
申请人要求:
1. 在美国境外公司任职高管,任职时间1年以上;来美后也将继续担任高管或经理职位
2. 拥有管理权,在自主决定权和日常运营的决策权
条件灵活:申请人无语言、年龄、专业等严格限制
风险可控:经营领域广泛,无硬性投资金额、投资规模、员工人数限定
提前登陆:可通过L1工作签证提前登陆美国,孩子可就读公立学校,提前享准绿卡待遇
无移民监:无居住要求,自由往来,不会影响申请人在中国的事业
申请人所在公司要求:
1. 中美公司有合格的关联关系,美国海外公司具备一定的规模,成立运行3年以上
2. 美国公司成立1年以上,美国公司有足够的能力支付申请人工资和成本支出
3. 至少三层以上管理架构
申请人要求:
1. 在美国境外公司任职高管,任职时间1年以上;来美后也将继续担任高管或经理职位
2. 拥有管理权,在自主决定权和日常运营的决策权
条件灵活:申请人无语言、年龄、专业等严格限制
风险可控:经营领域广泛,无硬性投资金额、投资规模、员工人数限定
提前登陆:可通过L1工作签证提前登陆美国,孩子可就读公立学校,提前享准绿卡待遇
无移民监:无居住要求,自由往来,不会影响申请人在中国的事业
重点描述主审工作经历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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